2025年3月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有对文物与遗产概念的阐释要求,如:第十五条“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,弘扬革命文化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”;第十二条“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、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”;第十六条“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,营造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”。无论从文物与遗产的不同称谓看,《城市设计》杂志推出的“新中国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”主题很合乎文物与遗产“法理”的要求。
2008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《从“文物保护”到“文化遗产保护”》书中,提出我国应遵循国际视野,结合国情开辟遗产保护类型新路径。2016年至2025年在中国文物学会、中国建筑学会的学术推动下,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推介十批千项“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”,它是现当代建筑遗产理论与实践上的创新,也契合中央在2023年6月文化遗产传承座谈会上强调的“要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”的要求。早在1931年创刊的《中国建筑》发刊词,由留美归来的赵深撰文“建筑之良窳,可以觇国度之文野”,它既表明建筑与文明的关联,也体现了早期建筑学人对中国式城市现代化的深刻学养。联想到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,建设城市文化软实力并以“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”为目标,切身感到在城市更新大背景下,加强新中国城市建筑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意义深远。
笔者有幸于2024年12月7日、2025年11月15日参加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等单位组织的“新中国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”论坛,先后做了“世界遗产北京中轴线的‘天安门广场及建筑群’”及“北京新中国建筑遗产保护与建筑师剪影——以北京建院前辈建筑师为例”主题发言。新中国城市建筑遗产虽无明确定义,它泛指1949年至今在中国大地上的经典建筑项目,也可以用1000项已经认定的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中1949年后建成的472个项目予以阐释,旨在重点突出历史事件、遗产政策与代表性作品及建筑师贡献。若以2009年版《建筑中国60年》(遗产卷)为例,它专门对1949年以来的重大事件遗产与相关代表性建筑作了归纳:(1)1950年初梁思成、陈占祥著《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位置的决议》(简称“梁陈方案”);(2)标志中国营造学社学术传统,刘敦桢著《苏州古典园林》出版;(3)1956年刘敦桢著《中国住宅概说》出版;(4)高履泰首版翻译《建筑十书》1986年出版、1999年邹德侬等著《西方现代艺术史——绘画、雕塑、建筑》出版;(5)1990年马国馨著《丹下健三》出版;(6)李允著《华夏意匠》1984年于香港出版;(7)中方由汪坦领衔编写的《中国近现代建筑总览》(15份调研报告)出版,1989年龚德顺、邹德侬、窦以德著《中国现代建筑史纲》出版;(8)《中国大百科全书:建筑-园林-城市规划》出版,杨廷宝、戴念慈任编委会主任;(9)曾昭奋于1987年、1990年先后出版《当代中国建筑师》(一卷)(二卷);(10)傅熹年《中国古代城市规划、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》出版;(11)《建筑创作》编辑出版的《建筑设计三十年》;(12)《建筑创作》杂志社策划主编中国近现代建筑系列《中山纪念建筑》《抗战纪念建筑》《辛亥革命纪念建筑》;(13)建设部设计院编《岁月·情怀——原建工部北京工业建筑设计院同仁回忆》出版等。
2019年版《新中国体育建筑70年》(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体育建筑分会编)一书,是一部全面记录中国体育建筑成就的纪念著作。其中不少内容从理念上已将体育建筑设计理念与奥运遗产凝聚。马国馨院士作了题为“历史的见证”的序言,有两大亮点:其一,强调体育建筑见证国家大型赛事,如国内的全运会、大运会、民运会、农运会、城运会,以及国际赛事,都促进举办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,它们涉及城市长期性、全局性的建设,多以赛事为契机,与体育设施建设同步,成为城市重要的名片与地标建筑及城市建设史的文化遗产,他列举了结构形态的丰富性,彰显了新中国体育建筑的发展态势;其二,他还介绍了新中国体育建筑设计的先驱级人物,如新中国成立后设计北京体育馆的杨锡镠、设计广州体育馆的林克明,以及出生于20世纪10至20年代的徐尚志、汪定增、欧阳骖、周治良、葛如亮等。再到20世纪30年代出生的刘振秀、梅季魁、熊明、魏敦山、张家臣、周方中、黎伦芬等。该书可贵之处还在于将1949—2019年划分为五个阶段,使人们对不同类型建筑遗产的认知体现出了共通性。
20世纪建筑遗产,尤其是新中国建筑遗产,尚缺失来自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保障,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,导致诸多有价值的现当代建筑因法定身份缺失而遭到破坏(或遭部分“毁容”)。最近桂林芦笛岩水榭被随意改造,引发专家们关注并呼吁: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之一是管理者缺乏审美,对此视而不见,另一方面也说明法规层面缺少能用来支撑有效管控的“法条”,要看到新中国尤其是50年代至70年代,确实有一批可作为教科书的“遗产”项目,但这种“家底”并不多,值得特别珍惜。问题是靠什么去保护,怎样在保护中发展,如何限制建筑创作中缺少文脉及审美力的设计,切不可让现代主义建筑再经历破坏性改造的瞎折腾,更不能让看上去现代的装饰造成经典建筑的“丑化”。以全国历史城区已经拥有的几十部名称地方性法规为例,它们都是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下纳入法定概念的,2018年施行的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(GB/T 50357—2018)》适用于指导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,但由于与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乃至城市设计衔接不畅,尚不能保证某些城市与建筑的风貌不受损。从历史名城的近况看,量大面广的20世纪遗产,其法律制度涉及至少在保护传承设计分析、保护技术措施分析、保护管理分析、保护补偿利用分析及监督处罚分析上的监管力度。2025年2月1日实施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《现当代建筑价值评估与更新设计指南》(T/ASC 52—2024),由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咨询中心与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联合编制,已成为建筑师在参与现当代建筑更新设计时的执行参考。
新中国城市与建筑遗产的相关研究,不仅应重视作为“物”的作品分析,还要关注作为创作者的人及思想的深入研究及比较。新中国城市建筑遗产的研究之所以重要,不仅仅是因为它丰富的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,还在于有知名度高且影响力特殊的重要历史事件、在新中国历史上有突出贡献的重要机构、有公认的著名建筑师及设计团体、有建设领域成就卓著及备受景仰的建筑大师等。
本“新中国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”专刊由三个板块文章组成:其一,收录2025年11月15日6位会上专家主题发言稿,涉及全国多省市新中国建设的成就、思考与问题;其二,特邀请全国7位对新中国建设与建筑遗产有研究的学者与建筑师撰文,以开拓新中国建筑遗产跨域的类型及地域的视野;其三,截至2025年5月,历经十批千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中,北京地区项目总数达148项,居全国第一,特以“谱系”的形式按主要类别展示了它们。很明显,新中国建筑遗产研究,既要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50—60年代“国庆十大工程”时代的项目及以“156”项目为代表的设计风格,也要关注自力更生的设计创造,尤其是1978年改革开放带来的整个设计思潮的变革。特别值得深入研究的是1999年北京召开的世界建筑师大会上《北京宪章》所表达的20世纪经典建筑的规律性传承问题。从此种意义上看,《城市设计》杂志的新中国主题刊,已在为2029年北京召开的第3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,梳理更具价值且能引发国际业界同行对新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进一步认知的学术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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